国家4A级风景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着眼旅游发展管理需要;坚决把政治标准、政治立场放在首位;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综合素质和工作实绩。
二、招聘岗位
阿坝县金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有企业聘用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3.年龄在28—50周岁(1972年11月25日至1994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专业不限。
8.具有2年及以上旅游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9.从事旅游管理、旅游经营者优先。
10.公职人员报考,需提供经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份。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参与及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受纪律处分、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聘用人员待遇
1.试用期工资待遇为5000元/月。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薪酬待遇实行薪酬绩效考评制,年薪为20万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其中:每月基本工资为6000元,年度奖金128000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年度奖金可根据公司经营效益上下浮动。
3.公司建立岗位工作制度和考核标准,对总经理按年度进行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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