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
岗位名称:书法老师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教授书法课程,指导学生进行书法练习;
2. 制定教学计划,根据学生情况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3. 定期与家长沟通学生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4. 积极参与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二、任职资格:
1. 大专及以上学历,书法、教育等相关专业优先;
2. 年龄在25-35岁,有书法功底,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者优先;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与学生和家长进行良好沟通;
4. 有独立带班经验者优先,****;
5. 热爱教育事业,有耐心和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
三、工作时间:根据学校安排进行排班,周休1-2天。
四、薪资待遇:面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岗位信息以学校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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